某单位机房配套设施改造和视频会议室LED大屏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3-VGBYBE-GC1005(SCZJ2023-ZB-2396/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3日0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2月18日17时00分00秒
某单位机房配套设施改造和视频会议室LED大屏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3-VGBYBE-GC1005(SCZJ2023-ZB-2396/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某单位机房配套设施改造和视频会议室LED大屏改造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翔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931233.22元,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3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汉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32366.68元,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工期:3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唐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33078.11元,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3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翔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张岩,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151672674;
第二中标候选人:汉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肖传春,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1512013201312344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唐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引娣,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陕261192017407
二、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质疑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质疑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某单位机房配套设施改造和视频会议室LED大屏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3-VGBYBE-GC1005(SCZJ2023-ZB-2396/001))已完成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某单位。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某单位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 系 人:燕助理
电 话:029-84725049/1779328265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 系 人:李浩晨、魏小旖
电 话:029-85227597
传 真:029-85235014
电子邮件:10948848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