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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工程设计-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8:05 点击量: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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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工程设计-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4-ZB-005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SCZF2024-ZB-0055/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上级单位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环保提升改造、安全提升改造及技术升级改造三部分,具体项目包括氯化氢合成装置升级改建、废渣综合利用及废气超净治理、25万吨/年电石法氯乙烯生产无汞化改造(本次招标范围为改建一套7万吨/年无汞催化生产氯乙烯装置)、乙炔清净工艺再造、生产装置集中控制改造、信息化智能化工厂建设、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所需各专业图纸(含非标设备设计)以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化工设计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4 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化工设计业绩1项;

3.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附查询截图);

3.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附承诺书);

3.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以往投标活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附承诺书);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25日18时00分--2024年02月0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前往平台,免费注册,登录后可通过寻找招标项目功能模块,按照项目名称或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发起购标申请(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投标人必须在前述获取时间段内完成支付,确保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地点(不接受到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招标代理公司未收到投标人邮寄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及方式: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层会议室,该项目为线上开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届时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金泰路1号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7.2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开始设计,9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完成;

7.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7.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7.5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 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及时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CA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400元(年费),平台服务费400元/标包。

7.6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7.7投标人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维护的电子邮箱。平台交易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可在支付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7.8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投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等媒介上发布;

7.10本项目异议接收人:王玲,联系电话:029-8849653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金泰路1号

联系人:陈   

电话:0912-6218081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

联 系 人:王玲、杨晓义

    话:029-88496536

电子邮件:2363010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