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公寓楼及耳房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4-JWYZDI-G1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5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5月18日00时00分00秒
3号公寓楼及耳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4-JWYZDI-G1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3号公寓楼及耳房改造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3号公寓楼及耳房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地点 |
1 |
陕西宏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16171.38 |
自开工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 |
甘肃省平凉市 |
2 |
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30398.45 |
自开工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 |
甘肃省平凉市 |
3 |
沪大建设有限公司 |
756768.41 |
自开工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 |
甘肃省平凉市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陕西宏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2 |
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3 |
沪大建设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王亚宁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项目监督人:采购管理部门
办公电话:0933-836131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驻甘肃平凉)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
联系人:孙参谋
电话:0933-8361317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
联系人:王倩宁、魏小旖、刘永红
电 话:0917-3552019/029-85227597
电子邮件:22387686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