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外聘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CZF2024-ZB-1167/001)
1、招标条件
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外聘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工程规模: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规模为50万吨/年,计划分两期建设。 项目一期占地面积为1324亩,投资约130亿元。位于陕西省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距离榆林市区约80公里,距离神木市区约35km。主要装置包括80万吨/年MTP装置、12.5万吨氯丙烯装置、15万吨环氧氯丙烷装置、20万吨双氧水装置、30万吨异丙苯装置、35万吨苯酚丙酮装置、24万吨双酚 A 装置、25万吨环氧树脂装置、10万吨废盐综合利用装置、10万吨POE装置、3万吨乙丙橡胶装置及为满足生产需求配套建设的全厂性系统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4个月。
2.4招标范围: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完成项目总体及初步设计,并开工建设,现拟采购项目(一期)外聘工程咨询管理服务。项目咨询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规划及管控、项目建设管理策划、项目整体管理体系文件建设、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含采购)与合同管理体系、组织参加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策划与实施等项目咨询及管理服务,以上工作内容仅为现阶段存在的工作内容,招标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委托受托人各类咨询及管理工作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工程咨询服务合同金额大于2000万元的类似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页、服务范围页、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如合同未体现合同金额,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对于提供合同或证明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2023年7月至今连续6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会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
3.5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7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7日18时00分到2024年06月24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2023年7月至今连续6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会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法定代表人参与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回执单(供应商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报名)、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条至第3.7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前将现场获取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等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421652185@qq.com,招标文件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1室;本项目接受邮寄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及内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1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由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督。
10.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1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1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1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1389229176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人:李丹、王玲、杨晓义
电话:17392798191
电子邮箱:4216521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