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总承包(EPC)项目
1号2号锅炉吹管后联箱内部清洁度检查、打捞清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总承包(EPC)项目1号2号锅炉吹管后联箱内部清洁度检查、打捞清理项目,项目业主为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总承包(EPC)项目1号2号锅炉吹管后联箱内部清洁度检查、打捞清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新疆奇台县西黑山产业园。
2.3 项目概况: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总承包(EPC)项目厂址位于新疆奇台县西黑山产业园。本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装置和脱硝设施。
2.4 招标范围:1号2号锅炉吹管后割管检查点(联箱清洁度检查清理项目工作),每台锅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省煤器进、出口集箱、水冷壁前后下集箱、水冷壁中间过渡段集箱、后包墙下集箱、水冷壁折焰角集箱、对流烟道前侧包墙下集箱、顶棚进出口集箱、中隔墙上下集箱、低过进口集箱、分隔屏进、出口集箱、高过进口集箱、高再进出口集箱。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所增减(费用不调整);检查部位的切割、打磨,除锈,脚手架、梯、台、防护设施的搭拆,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的驳接与拆除,机械、人员配合,检查完成后系统及保温恢复等配合工作另行安排,不含在本招标范围。
2.5 计划工期:
2024年7月25日-2024年9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
2.6.1通用部分
2.6.1.1本项目所适用的法律、标准、规范为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标准、规范,以及在合同实施期间修改的国家、地方及行业对相应法律、标准或规范,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标准和规范。具体法律、标准和规范见专用部分,如专用部分未单独列出法律、规范和标准,则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最高要求实施。
2.6.1.2本项目在执行上述要求外,还须执行建设单位、招标人的相关管理文件、技术标准要求。
2.6.2专用部分
本项目所适用法律、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没有标注日期的标准或有最新版本,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项目):
DL/T 939-2016火力发电厂锅炉受热面管监督检验技术导则
DL 438-2016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 647-2004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JB4730-2015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TSG R7001-2016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5047-19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NB/T10349—2019压力钢管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DLT 748.2-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
DL/T 821-2002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
DL/T1161-2012超(超)临界机组金属材料及结构部件检验技术导则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
(2)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附承诺或上级主管部门证明)。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5)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600MW以上机组同类项目的业绩。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6日18时00分到2024年7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119086519@qq.com。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劵大厦21楼第八会议室,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劵大厦21楼第八会议室,现场开标。
七、公告发布及其他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律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22号
联 系 人:杨才容
电 话:029-88357346
电子邮箱:yangcairong@nwepdi.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
联 系 人: 韩旭 杨晓义
电 话:029-88496536
电子邮箱:1190865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