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招采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4-ZB-137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招采平台建设(招标项目编号:SCZF2024-ZB-137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招采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基本内容:(1)建设宝钛数字化招采平台,建立招标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的数字化招采软件管理平台架构,满足集团化各种不同类型的数字化招采模式;完成数字化招采平台平台软件部署及应用,投标方需自行配备招采平台相应的运行环境、开发工具、管理工具、运行工具、辅助工具等;(2)数据中心硬件建设。包括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网络交换设备、移动业务终端等数据中心硬件建设一批;(3)软件接口,相关采购需求的获取、监督合规管理数据共享、档案归档、采购入库等。(4)实施完成设备类(设备、备品备件、维修、固定资产投资、废旧物资竞拍等)数字化招采应用等。投标人负责以上建设内容的所有研发、设计、安装与调试;提供所需的所有硬件、软件、附属设备,以及安装所有硬件、线缆所需的附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招采平台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招采平台建设: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需具备完成本项目必需的技术服务能力,2021年6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内容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客户评价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4日17时00分00秒---2024年7月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及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层第八会议室,该项目为线上开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届时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7.2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 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北京CA)。
7.3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7.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7.5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7.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7.7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7.7.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7.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7.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88号
联系人:苗凌燕
电话:0917-3382114
电子邮件:miaolingyan@baoti.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层
联系人:夏花娟 王玲 杨晓义
电话:029-88496536
电子邮件:12531125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