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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动力站EPC工程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2 17:58 点击量: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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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动力站EPC工程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工程

谈判采购公告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动力站EPC工程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项目已批准,建设单位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现对本项目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工程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 谈判采购编号:SCZF2024-JT-1216/001R

2. 项目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动力站EPC工程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工程

3. 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3.1  项目概况: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配套动力站工程位于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本工程建设1×供汽量 550t/h,最大连续蒸发量770t/h超高压高温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不考虑扩建条件。本项目为了满足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用汽需求,保障用户负荷侧用能的平衡性与可靠性。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动力站,含一台最大连续蒸发量770吨/小时的高温超高压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

3.2  谈判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统: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燃油系统、除灰除渣系统、化学加药系统、汽水取样监测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脱硝系统、辅助及附属生产系统等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以及定值计算(包含电气和热控专业)等168小时运行完成的所有相关调试工作,确保各系统达到设计要求,投产后机组具备连续、安全、满发的运行能力。

根据《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及评定标准》,供应商负责机组各专业设备、工艺系统及附属装置进行调整试运,按检验项目、分项、专业、阶段、整套试运等依次进行质量的检查验收及评定,并作质量检验及评定签证,配合性能验收试验以及试生产期间的配合调试和完善工作。在安装阶段配合各施工单位、设备与材料制造商、监理、发包人的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单机调试结果予以确认。

以上均还应包括调试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整个服务过程。服务期限从中选至动力站168小时试运行结束直至质保期满止。

本项目单机试车至最终接收阶段工作包括:系统的清洗、单机试车、中间交接、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最终接收。整套启动调试时间应依据现场实际进度和业主要求的时间进行。

具体详见采购范围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条件书》。

3.3  工期要求:

满足采购人的网络计划进度要求,初步安排如下: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动力站EPC工程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里程碑计划:本机组拟于2024年10月28日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调试项目按采购人里程碑计划提前1个月进行控制,且需满足采购人的网络计划进度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条件书》里程碑计划。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取得法人授权(授权事项包括参与响应、签署合同、执行合同)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必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一级)”;

(3)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之内;

(4)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3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调试的完成业绩(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担任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调试总工程师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过因调试责任而造成的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和人身死亡事故、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并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自身承诺。

(7)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

5.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18时00分到2024年07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获取时间内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一套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20254815@qq.cm获取缴费账号及谈判采购文件。

5.3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4供应商须办理并具备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CA认证相关手续(必须办理,否则无法在中能建电子招标平台上传谈判响应文件,造成招标无效)。

6.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同时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现场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 其他

9.1 办理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CA认证相关手续(必须办理,否则无法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投标,造成投标无效):CA证书线上申请网址:ec.ceec.net.cn/HomeInfo/caPage.aspx。联系方式:022-58861234拨1,再拨1。

9.2 在采购代理公司报名成功后,根据供应商的情况,请按以下2条执行:

9.2.1 已有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账号的供应商,请直接在:http://ec.ceec.net.cn/bidSupplierLogin.aspx,登录自己的账号,点击左侧谈判采购邀请函,在右方找到自己需要投标的项目,进入后依次点击“签收公告内容”,“报名参与”即可完成报名。若登录后看不到谈判采购邀请函,请按以下第2.2条执行。

9.2.2 没有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账号的供应商,请登录以下网址http://ec.ceec.net.cn进行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后,选择【工程类供应商注册】,注册单位选: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请及时通知采购组织者,以便进行资格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账号和密码,再按2.1进行报名。

10. 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律部。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址: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22号

联 系 人:刘本强

    话:029-88358786

电子邮件:liubenqiang@nwepdi.com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招标六部

联 系 人:罗怡宁  韩旭  杨晓义

    话:18710600191(罗怡宁)

电子邮件:1202548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