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电子级粒状多晶硅产业升级项目
(第一步2.5万吨项目)总体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4-ZB-0056/0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电子级粒状多晶硅产业升级项目(第一步2.5万吨项目)总体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SCZF2024-ZB-0056/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运用国产数字化智能化装备,优化升级硅烷流化床工艺,建设绿色低碳节能的电子级粒状多晶硅生产线,以及硅烷气生产和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冷氢化、渣浆处理、盐酸解析、高沸裂解、制氮、空压(含空分改造)等主工艺装置以及20氯硅烷罐区改造、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全厂给排水、全厂消防、软水制备(原净水车间改造)、初期雨水池、硅烷变电所、公用变电所、全厂供电、全厂电信、机柜间、门房等。
依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技术要求、工艺包、勘察报告和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等及合同约定、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完成包含界区红线范围内工程的工程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系统清洗、吹扫、单机试车、中间交接,包括中间交接后到产出合格产品后的技术服务及协助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的技术服务及协助、性能考核的技术服务及协助、项目文件归档、竣工验收、固定资产清册编制和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等工作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及工程管理服务,对于各类验收及获取批文过程中的各类整改在总包范围之内。详细工作范围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电子级粒状多晶硅产业升级项目(第一步2.5万吨项目)总体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含牵头人)。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须满足。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满足。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有类似化工工程总承包(EPC)管理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项目规模、承包范围、双方盖章签字页)。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类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须满足。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满足。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4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业绩:
(1)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合同额大于10亿元人民币的化工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2)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至少1项化工类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对应的工程项目概算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或合同额大于10亿元人民币的化工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具有至少1项合同额大于3亿元人民币的化工类施工业绩或合同额大于10亿元人民币的化工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有效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文件须体现:合同首页、项目规模(合同金额)、承包范围、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应数据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外省投标人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js.shaanxi.gov.cn/ )”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网页截图。
3.6 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附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以往投标活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附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3.8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网页截图。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须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一经联合,其成员各方不得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投标人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只需牵头人出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31日18时00分--2024年08月05日18时00分;
4.2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一套、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23630108@qq.com获取缴费账号及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00秒。
5.2递交方法: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及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会议室。
七、其他
7.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电子级粒状多晶硅产业升级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12-610828-04-01-13396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电子级粒状多晶硅产业升级项目(第一步2.5万吨项目)总体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7.2项目名称: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电子级粒状多晶硅产业升级项目(第一步2.5万吨项目)总体工程总承包(EPC)。
7.3招标编号:SCZF2024-ZB-0056/005
7.4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佳县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
7.5收到发包人开工通知后391日历天内完成中间交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5日,计划中间交接完成日期:2025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7.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平台(www.sxgxt.gov.cn)上发布。
7.8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7.8.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8.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8.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佳县榆佳工业园
联系人:方立周 康文
电 话:0912-2217346
电子邮件:silane.equipment@trsilicon.com.cn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
联 系 人:王玲 夏花娟 杨晓义
电 话:029-88496536
电子邮件:2363010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