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信息公告

The Announcement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中标公告

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 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7 18:19 点击量:390
分享到:
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3-JJDDBD-F1001SCZJ2023-ZB-0624/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2708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30180000

本招标项目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3-JJDDBD-F1001SCZJ2023-ZB-0624/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1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1

汉中仁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854486.87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陕西省汉中市

2

1

陕西俊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58600.00

12个月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3

1

陕西宜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41713.09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

陕西省汉中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1

汉中仁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2

1

陕西俊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3

1

陕西宜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1

汉中仁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1

陕西俊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1

陕西宜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间同时向招标人监督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质疑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质疑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中市某单位

    址:陕西省汉中市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蕊花、魏小旖  

    话:029-85227597

    箱:1766139056@qq.com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严先生

移动电话:15331076428  

邮箱:jjk9674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