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检计量中心RD系列设备维修维保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4-ZB-0069/034(R))
1.招标条件
本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检计量中心RD系列设备维修维保(招标编号:SCZF2024-ZB-0069/034(R)),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质检计量中心现有瑞士R&D Carbon Ltd.碳素公司生产的16台碳素研发测试设备(阳极热导率测试仪1台、阳极空气渗透性测试仪1台、阳极热膨胀系数测定仪1炉1台、阳极比电阻测定仪1台、阳极空气反应性测定仪1炉1台、阳极CO2反应性测定仪1炉1台、台式钻孔机1台、转鼓装置1台、阳极试样取样钻机1台、石油焦CO2反应性测定仪1台、石油焦空气反应性测定仪1台、Blaine细粉测定仪1台、配料比体积密度测定仪1台、磨光机1台、金刚石圆锯1台、阳极抗压强度及杨氏模量测定仪1台),主要用于碳素材料的制样、检测分析工作。设备现运行12年,性能逐渐降低,故障率提高,为了保证设备分析准确性、设备性能稳定性,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需要对16台碳素研发测试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包实施。对16台由瑞士R&D Carbon Ltd.碳素公司生产的碳素研发测试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维修,主要包括有设备检查校准、预防性维护、故障设备维修、技术培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1日18时00分到2024年09月19日18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以下简称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投标人必须在前述获取时间段内完成支付,确保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可以采取邮寄或派人送达的方式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招标六部,接收人:刘盟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会议室,腾讯会议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3投标人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7.4投标人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维护的电子邮箱。平台交易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可在支付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7.5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6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7.6.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6.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6.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6.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纪委办公室,电话0912-718571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
联系人:赵丹丹
电话:0912-718568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二号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
联系人:刘盟超 杨晓义
电话:029-88496536
电子邮件:6951170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