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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Ⅳ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1 18:05 点击量: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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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Ⅳ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4-ZB-0633/004(R))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电力〔2023〕12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能源(延安)圣地蓝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Ⅳ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沿河湾镇。

2.2项目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划分为5个标段,Ⅰ标段:3、4号机组主厂房及部分辅助设施建筑工程;Ⅱ标段:间冷塔及其区域建筑工程;Ⅲ标段:3号机组及部分辅助设施安装工程;Ⅳ标段:4号机组及部分辅助设施安装工程;Ⅴ标段:输煤系统建筑及安装工程。本次招标为陕投延安热电2×350MW机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Ⅳ标段,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标段范围划分及工程接口界限。

2.4工期:由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至第一台机组168小时整套试运结束移交试生产20个月;第二台机组滞后第一台机组2个月,总工期20+2月;开工日期最终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本标段工期详见招标文件附件6里程碑节点计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3.3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热力系统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热力系统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或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信息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6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提供上级单位证明或投标人承诺(加盖公章));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18时00分到2024年10月16日18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695117001@qq.com,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回复购买招标文件的转账账号,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招标文件费转账汇款所需时间,转账汇款工作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为西安市高新二路高新商务酒店会议室。(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高新商务酒店会议室。

7.其他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陕投电子招标平台(www.stdzzb.com)上发布。

7.2Ⅲ标段、Ⅳ标段的投标人只允许在Ⅲ标段、Ⅳ标段中其中1个标段(如在Ⅲ标段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Ⅳ标段正常参与评审,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7.3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7.3.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3.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3.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能源(延安)圣地蓝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沿河湾镇

联系人:邢海

电话:18681946860

电子邮件:5326573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二号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

联系人:刘盟超  王玲  杨晓义

电话:029-88496536

电子邮件:6951170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