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已由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2402-610821-04-01-510211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工程规模: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计划在陕西省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80万吨/年甲醇制丙烯联合装置、10万吨/年氯丙烯装置、10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20万吨/年双氧水装置、30万吨/年异丙苯装置、3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24万吨/年双酚A装置、25万吨/年环氧树脂装置、10万吨/年废盐综合利用装置、10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装置、5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等。 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及进度要求,现需要采购10万吨/年聚烯烃弹性装置工艺包。
2.3 项目投资总额:132亿元,(其中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一标段估算1590万元,二标段估算129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9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8013536nr2rhfgql001;标段类型:监理;
标段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二标段;标段编号:E6108013536nr2rhfgql002;标段类型:监理;
2.6招标范围:一标段招标范围为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装置性工程的监理工作,具体监理服务内容以业主下发委托单为准。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标段招标范围为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公辅、总图工程的监理工作,具体监理服务内容以业主下发委托单为准。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已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则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同时需提供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意见书;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省、内外企业)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js.shaanxi.gov.cn)”网站可查询(加盖公章网页截图)。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5.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5.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5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
3.5.6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wenshu.court.gov.cn/);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标段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8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以中标1个标段。
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已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则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同时需提供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意见书;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省、内外企业)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js.shaanxi.gov.cn)”网站可查询(加盖公章网页截图)。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5.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5.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5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
3.5.6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wenshu.court.gov.cn/);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标段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8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以中标1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10月31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05日18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企业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办理方式:(1)可到榆林市市民中心四楼交易中心窗口或西安市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一楼办事大厅办理,咨询电话0912-3515031、029-88661241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2)下载陕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APP,通过APP进行线上业务办理:1.陕西CA客服热线:4006369888 2.深圳CA客服热线:4001123838 3.西部CA客服热线:15389081371 15389081372 4.北京CA客服热线:4001390123 029-8651002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必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1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自行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并完成在线签到。
6.3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 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及时查看相关文件澄清、修改、答疑等信息,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8.2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029-88661298。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 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8.4该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下载。
8.5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8.5.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5.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5.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8.6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以中标1个标段,依次按照标段顺序评审,当某一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若其在已评审完成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余标段综合评审得分排序仍为第一,则顺延第二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2430184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人:李丹、王玲、杨晓义
电话:17392798191
电子邮箱:4216521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