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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中医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用氧气设备带-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9 19:45 点击量: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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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中医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用氧气设备带-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D2024-ZB-2406/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9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2日18时00分00秒

宝鸡市中医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用氧气设备带(招标项目编号:SCZD2024-ZB-2406/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宝鸡市中医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用氧气设备带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宝鸡市中医医院诊疗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用氧气设备带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1万元(人民币) 合格 180天
2 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317万元(人民币) 合格 180天
3 浙江华健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313.25万元(人民币) 合格 1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强 川2512020202131813
2 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张林峰 湘243002395280
3 浙江华健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郁自春 浙233201820230205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
2 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
3 浙江华健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很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王亚宁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中医医院

地址:宝鸡市

联系人:杨涛

电话:152296769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人:曹文渊

电话:029-88497916同异议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54598012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