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运营维护期2025年度低代码业务应用开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运营维护期2025年度低代码业务应用开发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ZA2024-ZB-2623/001
招标人:海康威视西安雪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天) |
服务地点 |
质量标准 |
1 |
上海万企明道软件有限公司 |
215000.00 |
30天 |
陕西西安 |
合格 |
2 |
西安云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18000.00 |
30天 |
陕西省西安市 |
合格 |
3 |
武汉数金科技有限公司 |
216500.00 |
30天 |
陕西西安 |
合格 |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姓名 |
上海万企明道软件有限公司 |
/ |
西安云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武汉数金科技有限公司 |
/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四、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期 3 日(2024年12月23日18:00-2024年12月24日18:00)。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康威视西安雪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国际 A 座 708 室
联 系 人:井志强
电 话:029-854263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招标一部
联 系 人:高若翔、张媛、白国锋
电 话:029-88451228
电子邮件:5406692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