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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人民医疗健康总院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系统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0 17:53 点击量: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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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人民医疗健康总院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系统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D2023-TP-1339/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0日17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7月13日17时00分00秒

泾阳县人民医疗健康总院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CZD2023-TP-1339/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泾阳县人民医疗健康总院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系统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泾阳县人民医疗健康总院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系统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陕西知仁利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4.64万元(人民币) 合格 15日内
2 陕西鼎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5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3 西安雅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4.7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陕西知仁利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2 陕西鼎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3 西安雅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陕西知仁利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响应
2 陕西鼎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
3 西安雅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 法人代表授权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 8 楼综合办公室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阳县医院

地址:泾阳县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 029-362261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8层

联系人:曹文渊

电话:029-88497916

电子邮件:54598012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