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填土压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填土压实工程已由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2402-610821-04-01-510211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锦界工业园区。
2.2 工程规模: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位于陕西省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装置包括:80万吨/年甲醇制丙烯联合装置、10万吨/年氯丙烯装置、10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20万吨/年双氧水装置、30万吨/年异丙苯装置、3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24万吨/年双酚A装置、25万吨/年环氧树脂装置、10万吨/年废盐综合利用装置、10万吨/年聚烯烃弹性体装置、5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等。现进行项目填土压实工程招标。
2.3 项目投资总额:132亿元;(本次招标工程预算N1标段1370万元、N2标段1330万元);
2.4 计划工期:N1标段工期为30日历天,N2标段工期为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填土压实工程N1标段;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2476001001;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填土压实工程N2标段;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2476001002;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N1标段:完成工程范围内填土压实工程的实施,压实面积约320000 ㎡,主要包括两类有效加固深度,分别为≥10 米、≥16 米,具体工程量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土方工程图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前期土方场地平整N4标段对应部分。
N2标段:完成工程范围内填土压实工程的实施,压实面积约 390000 ㎡,主要包括四类有效加固深度,分别为≥8 米、≥13 米、≥16 米,具体工程量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土方工程图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前期土方场地平整N4标段对应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填土压实工程N1标段: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标段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填土压实工程N2标段: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树脂一体化项目(一期)填土压实工程: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3投标人可同时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中标1个标段;
3.4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7投标人信誉要求 :
投标人(省、内外企业)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js.shaanxi.gov.cn)”网站可查询(加盖公章网页截图)。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5 年06月26日18时 00 分至 2025 年07月01日18时 00 分,从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111.20.184.141:8888/yulin/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07月17日09时30分,《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媒介上发布。
8.监督机构
本次项目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
9.其他
9.1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交易大厅(111.20.184.141: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YL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YLT格式)。
9.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以及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中的服务指南《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9.5本项目异议接收方式:
9.5.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9.5.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9.5.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5.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陕西榆能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地 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六部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李丹、王玲、杨晓义 |
电 话: |
0912-8495558 |
电 话: |
1739279819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42165218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