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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临潼康复疗养中心收费管理平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07 11:16 点击量: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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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

临潼康复疗养中心收费管理平台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临潼康复疗养中心收费管理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SCZA2023-CS-1480/001

采 购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示内容

成交候选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不含税总计(人民币元

税率

含税总计(人民币元

交货期

质保期

1

武汉蓝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014860.58

硬件13%;软件6%

1090000.00

于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项目需求内容

实施服务:自收费管理平台系统整体对接成功上线投产后1个月后开始计算提供12个月免费质保。   硬件: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36个月的产品免费原厂商保修

2

福州智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2476.20

硬件13%;软件6%

1100000.00

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项目需求内容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项目需求内容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项目需求内容

软件:24个月;硬件:48个月

 

3

甘肃创智达科技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957413.60

硬件13%;软件6%

1020000.00

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项目需求内容

软件12个月,硬件36个月

 

二、成交候选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成交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姓名

武汉蓝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福州智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创智达科技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四、磋商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期 3 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