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人防设备等采购安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5-ZB-212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人防设备等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CZF2025-ZB-2120/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地方政府安排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含采购安装人防设备(核5)、阀门、表具、管道、室内物资设备、垃圾处理设备、电梯、空调、电子巡更系统、电力监控系统、围墙及围挡、泳池清洁设备及护栏、车棚及部分构筑物改造及完善等内容。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人防设备等采购安装项目。包含设施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制作、安装、调试、质保等。
2.3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通知起,12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2.4交货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底张镇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内甲方指定地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附截图加盖申请人单位章,信息核实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
3.4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截图加盖申请人单位章,信息核实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0日17时00分--2025年08月25日17时00分。
5.2获取方式:将加盖单位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695117001@qq.com)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交费账号,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在资审前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六部领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
6.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第一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系统》《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不能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8.2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8.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一路4号
联系人:集采部惠工
电 话:029-8837567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刘盟超 杨晓义
电话:029-88496536
电子邮件:6951170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