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经济开发区汇通热电有限公司
2023-2024年采暖期机组承运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CZF2023-ZB-1653/001)
1.招标条件
榆林经济开发区汇通热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采暖期机组承运项目,招标单位为榆林经济开发区汇通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榆林经济开发区汇通热电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榆林经济开发区汇通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
2.2工程规模:现有2台240t/h和1台320t/h煤粉锅炉,两台39MW背压机组,出线为110KV。公司作为榆林市高新区、科创新城集中供热的重要热源点,承担着周边地区850万平方米供热、供汽、供电任务。
2.3服务期:承运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2024年3月31日,为期六个半月。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汇通热电公司当前生产人员严重短缺,为保证2023-2024年度采暖供热工作能够圆满完成,计划将集控运行和脱硫运行全部委托承运单位负责,并负责采暖期间的基本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至少两份火力发电厂承运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及其附件应包含首页、签字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信息;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服务业绩);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6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5日14时00分到2023年08月21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2022年7月至今连续6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社会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退休人员提供与投标企业相关联的退休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回执单(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报名)、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条至第3.7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等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421652185@qq.com,招标文件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5日9时30分,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4室;本项目接受邮寄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及内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5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4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林经济开发区汇通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白界镇草海则村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 :1310920878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人:李丹、王玲、杨晓义
电话:17392798191
电子邮箱:421652185@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