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启十层压机设备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A2025-ZB-2487/001R / XDGY-6003-2025-0429)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0日
本辽宁兴启十层压机设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SCZA2025-ZB-2487/001R / XDGY-6003-2025-0429)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包1(辽宁兴启十层压机设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报价 (万元)人民币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昆山市大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838.60 |
合格 |
90日历日 |
| 2 |
青岛国森机械有限公司 |
908.00 |
合格 |
90天 |
| 3 |
无锡亿佳晟科技有限公司 |
870.00 |
合格 |
9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昆山市大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
/ |
| 2 |
青岛国森机械有限公司 |
/ |
/ |
| 3 |
无锡亿佳晟科技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昆山市大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2 |
青岛国森机械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无锡亿佳晟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 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 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西电集团制造与数字化部。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西电兴启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荣兴路124号
联 系 人:高佳昊
电 话:1360419721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赵锦天、白国锋
电话:029-85266644
电子邮件:5991590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