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能榆神上河热电联产综合能源体2×660MW机组工程场地采空区稳定性评价及变形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CZF2025-ZB-3235/001)
1.招标条件
榆能榆神上河热电联产综合能源体2×660MW机组工程场地采空区稳定性评价及变形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陕西银河榆林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银河电厂现有土地及预外扩场地。
2.2项目概况:陕西银河榆林发电有限公司的银河电厂(以下简称“银河电厂”)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城北约20公里处。拟建的银河电厂位于煤矿开采的煤层压覆区域,由于矿区历史开采活动较长,建设场地下部可能存在煤矿采空区、采空巷道以及采空充填治理区。 本项目拟在原址及预外扩场地上新建2×660MW煤电机组,原厂址范围下方存在煤矿巷道,现已进行治理;预外扩场地超出银河电厂保护煤柱范围,下部存在煤矿巷道及采空区。 为确保电厂拟建2×660MW煤电机组工业场地的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根据《榆能榆神上河热电联产综合能源体2×660MW机组工程地基安全专题论证》咨询专家意见,需要对原厂址已充填治理区进行治理效果检测和场地稳定性专项评价;对预外扩场地及采动影响范围进行煤矿采空区勘察、治理和评价工作;对原厂址及预外扩场地建筑物及地表进行变形监测。
2.3服务期:(1)原厂址已充填治理区进行治理效果检测和场地稳定性专项评价工作、预外扩场地及采动影响范围的煤矿采空区勘查及稳定性评价工作从合同签订开始2个月内完成检测(钻探)、物探、评价等工作并提交经专家评审合格的评价报告。
(2)原厂址及预外扩场地建筑物及地表进行变形监测工作从合同签订开始监测时长为1年。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已对原厂址已充填治理区进行治理效果检测和场地稳定性专项评价,对预外扩场地及采动影响范围进行煤矿采空区勘察、治理和评价工作,对原厂址及与外扩场地建筑物及地表进行变形监测。具体范围和服务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及【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采空区稳定性评价或采空区专项勘察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及其附件应包含首页、签字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信息;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服务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1-4项提供承诺书,5项提供网页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陕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5日17时00分到2025年12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回执单(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报名)、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条至第3.6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等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421652185@qq.com,招标文件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本项目接受邮寄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及内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3时30分;
7.2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银河榆林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上河村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1528939683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李丹、杨晓义
电话:17392798191
电子邮箱:4216521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