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印耗材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3-JK08-W1007)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8日0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8月31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文印耗材购置(招标项目编号:2023-JK08-W100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名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
1 |
第1包 |
西安迅普商贸有限公司 |
786916.00 |
收到采购单位提供采购需求后,24小时内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位置 |
2 |
第1包 |
西安恒邦泰达机械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836470.00 |
收到采购单位提供采购需求后,24小时内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位置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第1包 |
西安迅普商贸有限公司 |
/ |
/ |
2 |
第1包 |
西安恒邦泰达机械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第1包 |
西安迅普商贸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2 |
第1包 |
西安恒邦泰达机械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质疑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质疑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www.sntba.com)上发布。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某大学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关女士 余先生
联系电话:029-84786282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蕊花、魏小旖
联系电话:029-85227597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