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建筑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E6103003511001808001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3月0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建筑安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水务发展华泽智汇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06115.58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51759.50元,质量:合格(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汉水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69566.51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水务发展华泽智汇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石泽燕,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陕261181909113);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安民,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陕1612014201409391);
中标候选人(汉水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高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陕26100090127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水务发展华泽智汇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汉水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水务发展华泽智汇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第一;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第二;
中标候选人(汉水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
1、本项目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2、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 3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中水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1号副1号
联系人:高龙
电 话:0917-3900883
邮 编:72100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邓伟、许明艳、魏小旖
电 话:029-85227597
邮 箱:171446134@qq.com
邮 编:71007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