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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第三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10KV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11 18:36 点击量: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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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第三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10KV配电工程项目

(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榆林市第三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10KV配电工程

标段编号

E6108003536d03314001001

招标人名称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名称

张锐

联系电话

15029266891

 

 

开标时间

 

202605

080930

 

 

开标地点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楼开标室

1801A

中标候选人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经理

姓名和注册证

书编号

 

 

中标价(元)

 

 

获奖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辉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冉仕新

机电工程一

级建造师、陕

16120232024025

01

 

 

 

 

6504549.02

 

 


 

 

 

 

 

第二中标候选人

 

 

 

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张帅

一级注册建造

师证/

12120232024000

70

 

 

 

 

6600460.89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升升集团有限公司

尤豪民

二级注册建

造师证、宁

26420182019028

86

 

 

 

 

6583673.76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511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514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辉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阶段得分:32.12(其中:信用得分10分),二阶段得分:63.35分,总得分:95.47分;第二中标候选人: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阶段得分:30.93分(其中:信用得分10),二阶段得分:63.32分,总得分:94.25分;第三中标候选人:升升集团有限公司,一阶段得分:30.01分(其中:信用得分10),二阶段得分:63.40分,总得分:93.41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3日内回复,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9层,联系人:马超,电话:029-85256853 18192579010)。或在《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系统提出,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张锐,029-88497916 15029266891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