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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公寓房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3 22:15 点击量: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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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公寓房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3-VGBYBD-G3001(SCZJ2023-JT-1987/001R))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3日0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0月18日17时00分00秒

某单位公寓房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2023-VGBYBD-G3001(SCZJ2023-JT-1987/001R))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某单位公寓房维修改造项目二次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陕西诚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7503.3元,质量: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20日历天;

第二成交候选人:陕西禹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6058.05元,质量: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20日历天;

第三成交候选人:陕西格耀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6500.21元,质量: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20日历天;

2、成交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陕西诚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毅,二级建造师、陕261091900145;

第二成交候选人:陕西禹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常,二级建造师、陕261141672368;

第三成交候选人:陕西格耀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军,二级建造师、陕261212251909;

二、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质疑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质疑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某单位公寓房维修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3-VGBYBD-G3001(SCZJ2023-JT-1987/001R))已完成评审,根据谈判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现将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8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渭南市某单位

    址:陕西省渭南市

联 系 人:惠助理

    话:1535 3066663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 系 人:张望、魏小旖

    话:029-85227597

电子邮件:2634591675@qq.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