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丝路(西安)前海园智慧园区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丝路(西安)前海园智慧园区项目
项目编号:SCZA2023-CS-0899/001
采 购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示内容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文件总价 |
税率 |
税费 |
响应文件总价 |
交付期 |
1 |
西安高新誉达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295000.00 |
硬件13%;软件6% |
104650.00 |
1399650.00 |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完成平台软硬件安装及开发,实现系统上线 |
2 |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072466.20 |
软硬件费用13%;系统集成服务6% |
127533.80 |
1200000.00 |
自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完成平台软硬件安装及开发,实现系统上线 |
3 |
陕西力拓技术有限公司 |
1327000.00 |
硬件13%;软件6% |
113220.00 |
1440220.00 |
自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完成平台软硬件安装及开发,实现系统上线 |
二、成交候选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成交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姓名 |
西安高新誉达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陕西力拓技术有限公司 |
/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四、磋商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期 3 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