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
排洪系统无人巡检技术在泉水沟尾矿库的开发及应用-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DCRY-ZB-2026-06、SCZF2026-ZB-0056/0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排洪系统无人巡检技术在泉水沟尾矿库的开发及应用(项目编号:JDCRY-ZB-2026-06、SCZF2026-ZB-0056/004)进行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泉水沟尾矿库地处河南省汝阳县付店镇拔菜坪村泉水沟内,属上游法山谷型尾矿库,属二等尾矿库。2015年6月15日投入运行。排水隧洞由主洞和1#、2#、3#、4#排水井支洞组成,目前,1#、2#排水井支洞已封堵。主隧洞直径d=3.5m,长1733m。洞壁有泄压孔,排水山体渗水。排水隧洞内部环境潮湿、空气质量差,部分断面有山体渗水。目前的检查方式主要为人工检查,存在作业安全及漏巡风险,且无法保证检查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全面性,检查的数据整理和分析过程繁琐,不利于长期跟踪和趋势预测。拟调整为智能机器人取代人工巡检。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的为
001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排洪系统无人巡检技术在泉水沟尾矿库的开发及应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或 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3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矿山企业智能化相关业绩不少于1个(软件系统或智能装备均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范围、盖章页、签订日期);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征求技术建议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3月12日17时00分00秒--2026年3月1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加盖单位章扫描件一套、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2841095441@qq.com获取缴费账号及征求技术建议文件。如需纸质版征求技术建议文件,可在征求技术建议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前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六部领取。
五、技术方案建议书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纸质技术方案建议书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寄达或者送到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
六、其他内容
1.征求技术建议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本项目第一阶段只征集技术建议,不进行评审。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
联系人:企业管理部李先生
电话:0379-6808356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尚政 杨晓义
电话:029-88496536
电子邮件:284109544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