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二医院双电源高压配电设备、电缆专业巡查维保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D2023-TP-2414/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00秒
本榆林市第二医院双电源高压配电设备、电缆专业巡查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CZD2023-TP-2414/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榆林市第二医院双电源高压配电设备、电缆专业巡查维保项目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榆林市第二医院双电源高压配电设备、电缆专业巡查维保项目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元/年) |
服务地点 |
质量要求 |
1 |
榆林通科电力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
226204.26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格 |
2 |
榆林耀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29372.7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格 |
3 |
陕西振铭建设有限公司 |
229165.1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格 |
2、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榆林通科电力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榆林耀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陕西振铭建设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院纪委。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林市第二医院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康安路、榆阳西路榆林市第二医院
联系人:燕科长
电话:0912-33626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人:曹文渊
电话:029-88497916
电子邮件:54598012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